南京一列快车晚点3小时 14乘客拒绝下车终各获赔200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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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11:45 信息时报 | ||
由于春运期间的某些原因,原本应该前晚9点05分到达南京西站的T722次列车晚点,直到前晚接近12点才到达目的地。该车上有14名乘客坚持不下车,要求铁路方向他们赔礼道歉,并提出赔偿要求。 留在车上的旅客态度非常坚决:拒绝下车,车上的问题就在车上解决。旅客们认为,从买票的瞬间起,自己就是和铁路方面签订了“及时、安全到达”的合同,这一事件是铁路方严重违约造成了自己的权益受损,因此,旅客提出了要求:“第一,列车长出来道歉;第二,全额退票;第三,每名旅客赔偿500元。” 经过了4个多小时的僵持和数次谈判,昨晨4点50分,列车段工作人员向14名乘客每人支付了200元的误餐费和交通费,并派专车把所有的乘客送回家中。 据了解,我国铁路客运还没有过因为列车晚点,而向乘客进行赔偿的规定,铁路法对列车晚点的索赔程序也没有任何阐述。法律界人士认为,铁路晚点赔偿、补偿尚无先例,这一事件极具法律意义。 铁路方面对此则显得忧虑,按照法律法规包括铁路部门规章,都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而这个“口子”一开,势必给铁路部门工作造成被动;而一些乘客不从大局出发,以这种方式“维权”,已经扰乱了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是十分错误的,甚至可以追究其相关责任。 《扬子晚报》供稿(来源:信息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