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漏洞 证据该咋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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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0日06:00 华商网-华商报 |
本报宝鸡讯(记者 李论 岳峙)《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测试驾驶员是否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的测试时间及在多长时间内测试有效等方面没有明确规定,这一漏洞无疑给交警执法和车祸受害人举证带来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交管部门或者受害方到底怎样才能获取证据,以进一步认定肇事司机的责任?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士提供了证据收取的方法。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副处长张向宏讲,2月14日扶风县发生的法门刑警队指导员邓宗孝驾驶警车办私事途中撞人翻车事故,因为当时扶风县交警出现场时,肇事者和被撞学生已被120送到县医院抢救,交警当时没有对邓进行酒精测试,第二天市县警务督察部门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检测,就像宝鸡市医院急救科主任付瑾瑜说的,已经不能得出客观的结论。因为医院已经给肇事者进行过手术,而手术前医院应该对其进行过检查和检验,所以驾驶员的病历特别是体检报告上,应该显示出血液中是否有酒精含量这一项。在这种情况下,警务督察部门和被撞者家属,可以查阅医院体检报告。当然这要看医院是否进行体检以及是否客观记录肇事者体检结果。除此以外,还可以采取走访当日与肇事者一同吃饭的人、做饭的人、围观群众、抢救人员等,通过这些间接证据来推测其是否饮酒及饮酒程度。当然这一点扶风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已经有了调查结果。 18日下午,记者询问宝鸡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负责人,在事故发生第二天对肇事者邓宗孝进行检测时是否查阅过扶风县医院为其手术前做出的体检报告,对方称没有查阅,并表示将尽快通知扶风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到医院查阅。 驾警车办私事撞人翻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