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翁之意不在“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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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00:23 红网 |
据2月20日的《华商报》报道:陕西大荔县法院一位辛姓副院长为亡父三周年祭大摆20桌筵席,有6部警车前往捧场。这位副院长对记者说,自己“并未给法院任何人打招呼,尽量缩小范围,同事去了12个人。” “没有给法院任何人打招呼”,结果还是去了开了6部警车,去了12位同事,要是打了招呼那还得了?!笔者不禁叹一声:当官就是好啊,摆宴席有人不请自到,送钱上门,正所谓:贫在闹市无人识,富在深山有远亲。 亡父三年还要大摆筵席,有网友不理解,说是“庆祝亡父三周年”,我看也未必如此。如果辛副院长的亡父生前是名闻天下的伟人,仙逝(或称驾崩)之后山河同悲,大摆宴席进行周年纪念,聊表悼念之意,亦属应该;如果为亡父母的周年祭典大摆筵席是大荔县沿习的旧俗,那辛副院长是追风随俗,亦不足为奇;又如果辛副院长是有名的大孝子,丧父之痛三年未止,大摆宴席且表悲切之心,孝心日月可鉴。 当然,如果辛副院长被钱烧得慌,借了一个祭父的由头,大宴亲朋,不收份子,那谁也管不着。 但是,一旦涉及同事、下属,一旦要收礼,就难免让人对“祭”翁之意顿生疑窦了。 正如有网友所言:“当官的如何敛财,就是利用婚丧嫁娶,逢年过节,儿女、老婆、父母、岳父母生日来敛财,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莫非辛副院长也不能免俗——借死去的老爷子发点小财?死人也是生产力,看来某些人对生财之术真是了解。 贪官污吏借时机发财的事在时下真是少见多怪,见怪不怪。有的官员不但全家大小、三姑六婆、外甥小舅的生日都要大摆宴席、收礼钱,且有人还嫌一年一次的生日太少,挖空心思地在公历过一次,农历过一次(如原广州市番禺区区委书记梁柏楠),也不怕老百姓骂他——他妈生了二次才生出他来! 有人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其实应该加一句,官员敛财就变丑。为了敛财,他们真是连常人起码有的羞耻感都没有了,丑态百出而不自知,千夫所指而不畏惧。非要到了监狱,才一把泪水一把鼻涕追悔莫及。像原河北国税总局党组书记李真,事发时不到40岁,监狱3年时间,头发全白,当听到死刑判决时,对新华社记者表示:就算把腿锯了,在轮椅上了此残生,我也不愿意死啊(见乔云华《地狱门前》一书)。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现在中国共产党正在搞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还有人敢顶风做案,我知道这些人根本没有把党纪国法放在眼里,但我希望这些人真该抽空读一读《地狱门前》这本书,李真临刑前的哀鸣或许对正在以身试法者有所触动。(稿源:红网)(作者:练洪洋)(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