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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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05:29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 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 【据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已经党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转发这个《意见》,并要求遵照执行。 为在全党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纲要》,《意见》要求:一、提高认识,深刻理解颁布《实施纲要》的重大意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在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强调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我们党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有效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二、精心组织,认真学习宣传《实施纲要》。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活动。要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实施纲要》。三、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关系到反腐倡廉工作全局,是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要完善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协调重要事项。党委书记要负总责,并确定一名党委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 作者: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