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追授黄俊红 “模范农村基层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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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09:2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 2月16日,中共广东省委发出关于追授黄俊红同志“模范农村基层干部”荣誉称号的决定。全文如下: 博罗县公庄镇矮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俊红同志,扎根农村,艰苦奋斗,立党为公,一心为民,因积劳成疾,于2004年12月24日病逝。 黄俊红同志1999年当选为村委会主任,2002年兼任村党支部书记。任职期间,黄俊红同志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实履行了一名农村基层干部的光荣职责。他立足本职,真抓实干。带头捐款修路,解决了矮岗村交通不便、农产品运销难的问题;多方筹资建起村蓄水站,基本解决了农田灌溉问题;引进企业、发展林业和特色农业,使村集体经济年纯收入从3000元增至3万元,村人均年纯收入从1000多元增至3600多元;对社会治安和赌博现象,敢抓敢管,净化了村风民俗,矮岗村连年被评为“文明村”、“先进集体”。他情系群众,一心为民。他生前常说:“谁家有困难,尽管跟我说,大家一起想办法解决。”尽管收入微薄,他依然经常资助贫困户和患病群众,带头捐助贫困失学儿童。他坚持学习,重视党支部建设。他不顾病情恶化,坚持组织村“两委会”班子专题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3年来,矮岗村党支部发展了5名年轻党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他清正廉洁,艰苦朴素。全家住在20多年前建的3间土坯房里,家里稍微像样点的只有一部老式电视机和一套木沙发。他生命不息,奋斗不止。患病住院后,他还经常从医院“偷跑”回村,拄着拐杖让儿子搀扶着巡查水渠。黄俊红同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是我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典范,是千千万万农村基层干部的优秀代表和学习的榜样。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我省固本强基工程,省委决定,追授黄俊红同志“模范农村基层干部”荣誉称号,并在全省广泛开展向黄俊红同志学习的活动。 向黄俊红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无私奉献、鞠躬尽瘁的崇高品格;学习他脚踏实地、艰苦奋斗、知难而上、开拓进取的实干作风;学习他热爱集体、情系群众、公而忘私、为大家舍小家的良好风范;学习他坚持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革命精神。(下转A5版)(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