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室偷窥色狼交钱了事 受辱女质疑此判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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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10:06 荆楚网-楚天金报 |
金报辽宁消息今年春节,家住沈阳市塔湾地区的赵女士特别郁闷:每天晚上都能梦见一双贼眼在背后偷窥自己。原来这一切都是因为春节前遭遇一次浴室偷窥引起的。这还不算,最让她无法理解的是,与她同时遭遇偷窥的共有20多人,却只有她一人勇敢地站了出来;而且,偷窥男子在被罚1000元后就被放了。 浴镜反光,一览无余 偷窥案发生在春节前两天,案发地是位于沈阳市皇姑区向工街上一家名叫“劝业”的浴池。据赵女士说,事发当天到浴池洗澡的至少有20多人。一名正在洗头的中年女子无意中向女浴室内墙上的镜子看了一眼,通过镜子的折射,突然发现一只“黑手”出现在女浴室南侧的一道门上,当时还以为是自己眼花了,但再仔细一看,只见一张长着胡子的脸从门后探出,一双“贼眼”正贪婪地向女浴室内扫瞄。 “有人扒眼了!”一声尖叫从女浴室内传出。随后,女浴室内的所有人都向更衣室跑去。当时赵女士正在洗头,听见喊声后赶紧跑到更衣室擦干身体,穿上棉服就跑出去报案。 色狼被罚千元了事 几分钟后,沈阳市皇姑公安分局塔湾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经过一番调查,将一名男子从男浴室带走。据赵女士说,警方的处理结果是“偷窥男子为惯犯,处罚金1000元人民币,口头警告后释放”。 赵女士认为该浴池没有保护自己的隐私权,于是向浴池提出赔偿要求。浴池表示“可以让赵女士全家免费洗澡一年”。赵女士对浴池这一息事宁人的做法表示愤慨:“事情发生后,浴池一直在掩盖证据,并用胶合板钉住了偷窥的夹门。因此我无法接受这种赔偿。” 对于自己的维权之路,赵女士说:“我感到很孤单,事发当时有20多个姐妹被偷窥,现在就我一个站了出来。而且,为什么一个偷窥的惯犯交了千元罚款就被释放了呢?” “那人什么也没看见” 记者打算就此事采访塔湾派出所,但遭到拒绝,称“此案涉及到个人隐私,只有上级领导批准才可以接受采访。” 记者又与“劝业”浴池进行联系,被告知:“赵女士是在讹钱,其实当时那个人什么也没有看见,只是夹门被掰开了一条缝。”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以客人身份进入该浴池。结果发现引发偷窥的夹门位于男宾客休息大厅与女浴室的承重墙上,现在已经被全部封上了,而且门前还安放了一张按摩床。由于警方拒绝采访,记者无法知道偷窥男子的身份,但据浴池工作人员说:“那个男子50多岁,是市场里做买卖的,家里条件还挺好的。”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辽宁省申扬律师事务所的梁律师,梁律师认为:“如果是一贯搞偷窥的,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劳动教养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