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心丈夫为越轨付出代价200万“分手费”赔给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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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10:06 荆楚网-楚天金报 |
金报深圳消息近日,深圳市一名伤心的妻子在一宗错综复杂的离婚官司中一审胜诉,获得花心丈夫的赔偿及财产共200万元。这是该市法律援助机构代理的首宗“过错赔偿”离婚案。 苦命妻被狠心抛弃 李英(化名)与丈夫均系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人,1969年结婚。丈夫后来到香港定居。婚后,由于丈夫有外遇,感情渐渐破裂。丈夫私下与另一女子重婚,后来虽然迫于压力离婚了,却一直与该女子“不清白”。 李女士一直在宝安生活,她不仅要照顾双亲,还要独自抚养4个子女。去年6月,她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丈夫要离婚,还要分割32万元的共同财产。李女士认为,离婚可以,但夫妻共同财产绝对不止32万。 花心郎竟“富得流油” 李女士目前是一名环卫工人,月工资只有500元,4个孩子都没有工作。伤心的李女士到宝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根据她提供的线索,律师查明:1986年以来,李女士的丈夫分别在宝安区购买了两个铺位出租,还与他人合建了一栋综合楼、在宝安拥有一套90多平方米的住房。此外,他在香港某区有住房一套、并在所在村拥有住房一栋和宅基地一块。 错在男方,赔钱离婚 在庭审时,李女士的律师针对男方的重婚行为和不尽义务及隐瞒夫妻共同财产作出了有理有据的反驳:首先,男方有重婚行为,是有过错的一方;其次,男方常年在外生活,对家庭及小孩未尽义务;第三,男方故意隐瞒夫妻共同财产。 据此,宝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解除其婚姻关系,因男方有过错,190万元财产判归女方,另赔偿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