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给农村计生家庭的奖励为他们解除了后顾之忧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10:13 新华网 |
新华网太原2月21日电(记者原碧霞)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去年国家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在我国部分省市试点工作开展后,使农村老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而且逐步扭转了传统的“养儿防老”旧观念。 “国家给我们的奖励为我们解除了后顾之忧,我养了四个儿子,说好了一个月给几元钱,左要一次右要一次也要不上。比不上人家只生一个的,60岁以后每年还能领600元,还是党的政策好,计划生育好。”记者在国家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试点市之一的山西省晋中市采访时,一位老人这样说。 2004年,山西省晋中市作为国家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试点市,为3721名年满60岁的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每人每月发放50元奖励扶助金。山西省人口和计生委主任安焕晓告诉记者,除上述奖励之外,山西还对农村领证独生子女父母,退二孩指标独生子女父母,双女户父母,独生子女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或子女死亡、父母不再生育的家庭等四类对象发放奖励金。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新政策的带动下,“养儿防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旧观念在农村已经逐渐扭转,“生男生女都一样”等新风尚逐步在农村流行起来。在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献义村,这里的独生子女比例达40%,目前该村许多家庭打破了嫁姑娘的风俗,改为招女婿上门,“上门女婿来了后,在赡养老人方面和儿子一样。” “去年晋城市实施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后,出现了从来没有过的农村妇女排队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红火局面。”山西省晋城市人口和计生委主任谢锦娥感慨地说:“新的计生奖励政策,不仅使计生对象亲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觉得响应国家号召,政治上有地位,生活上有帮助,经济上得实惠。” 据统计,2004年,山西省共有4.7万农村计生家庭领到奖励金,目前山西已将2005年确定为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兑现年”,将有30余万农村计生家庭受惠于这项奖励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