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家霓虹灯断亮单位被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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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10:34 北京日报 |
本报讯 (通讯员孟静宜 谢宏伟)日前,海淀城管在中关村地区责令12家单位将字迹不全的霓虹灯关闭。 晚10时许,当城管执法人员巡查至皂君庙路时,发现路西一家餐厅的霓虹灯“肥”字中间的一竖断亮,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负责人称,由于年后餐厅生意一直很好,所以就没顾上查看。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将霓虹灯关闭,在没有修复之前不得开启。 执法人员发现,在雨天、雪天、雾天及气温骤降的天气,霓虹灯最易断亮。在此,城管部门提醒各单位,在开启霓虹灯时一定要先检查,发现断亮后及时关闭,待修复好后再开启。因为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霓虹灯断亮可处500元至5000元罚款。网络编辑:刘春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