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首份文件强调"一费制" 材料目录网上可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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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10:36 东方网 |
东方网2月21日消息:今天是上海市百万中小学生新学期的第一天。而在新学期的开始,上海市教委发布的首份文件就是强调“一费制”。在文件中,教委向市民明确学具和春、秋游费用不属于“一费制”开支项目,原先学生选订学具的经费由学校代收代支的方式已不再适用。2月16日,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强调,今年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要严格规范教育医疗收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全面实行“一费制”。 实际上,2004年秋季新学年开始,上海市就对普通小学和普通初中实施“一费制”收费,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基础上,开学时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费用。报名费、考试费、暑期班管理费等则按照规定不再收取。 据悉,所谓学具也就是指配合教材所使用的辅助材料,如磁带、手工材料等,过去这些都由学校从学生的预收款中收取。 而根据此番“一费制”的有关具体规定,今后上海教材中必配的有关纸质材料将纳入教材管理范畴,随教材发行;将供学生学习使用的、可反复使用的器材和工具纳入学校教学仪器管理范畴,费用在学校的公用经费中列支;将供学生学习使用的部分专用消耗材料列入学校日常的实验材料,费用根据各个区县实际可在学校的公用经费中列支。 上述规定事实上也就明确了新学期,学校不得再强行搭配学具让学生订购,学校不能再向学生收取该项费用。据了解,为了让市民监督实施,上海市教委甚至已经将2004学年第二学期供中小学选用的教学配套材料目录全部在其网站http://www.shmec.gov.cn罗列。 作者:俞立严 (来源:东方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