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法律援助呼唤志愿者三类人符合志愿者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10:50 法制日报

  法律援助呼唤志愿者三类人符合志愿者条件

  本报讯 (记者王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被列为2005年法律援助工作要点之一。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日前表示,法律援助还需要大量的志愿者的支持,以满足社会需求。司法部将在征求教育部、各有关社会团体、法学院校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出台促进和规范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同时要在两年内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符合国情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机制。

  据悉,以下三类人符合法律援助志愿者条件:

  一、有法律专业知识志愿者。包括执业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准律师(有律师资格未执业者)、法学院校学生、社会其他部门有法律或相关知识者。这部分人主要从事免费的法律服务项目。

  二、热衷于法律援助宣传的新闻媒体、文化传播志愿者。包括各新闻单位的记者和文化部门的创作人员。这部分人主要从事宣传中国法律援助制度,宣传法律援助战线的人和事,传播法律援助知识。

  三、热衷于法律援助事业的人士。包括一切有行为能力,有一定经济能力或社会活动能力,乐善好施的社会贤达人士。这部分人主要从事资助或帮助筹资资助各法律援助部门。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金鸡送福
恭喜发财图铃拿来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