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全面实行“一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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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11:03 大众网-鲁中晨报 |
据新华社青岛2月20日电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从今年春季始,青岛市中小学开始全面实行教育收费一费制,近日青岛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了收费标准。“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按学期统一向学生收取的费用。“一费制”收费项目包括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按照规定,青岛市中小学杂费的收费标准小学一年级至二年级,城市每学期每生交纳100元,农村每学期每生交纳80元;小学三年级至六年级,城市、农村每学期每生分别交纳123元和100元;初中,城市、农村每学期每生分别交纳175元与143元。课本费按照山东省物价、新闻出版部门核准的价格计算,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不得向学生强行推荐、购买、使用教辅材料。作业本费收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一年级至二年级7.50元,三年级至六年级为10元;初中为15元。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作业本的采购实行统一招标、集中采购,招标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同类作业本市场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