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上海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汇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14:04 人民网

  上海市司法局

  (2005年1月)

  2004年4月至12月,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在上海市委、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结合上海律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现将活动开展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始终,认识不断深化

  在教育整顿中,我们坚持将加强学习作为开展活动的基本手段和方法,将学习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整个教育整顿活动中,我们开展了三个“学习大讨论”。一是反复宣传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对律师工作批示精神和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一系列文件。广大律师通过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和司法部有关文件,深切感受到中央领导同志对律师队伍的关爱,中央领导同志对律师寄予厚望,并指明了律师工作的前进方向;充分意识到律师在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中的重要作用,律师要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一定要加强自身建设,教育整顿活动是当前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端正律师执业指导思想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得非常及时、非常必要。二是开展“律师本质属性”大讨论活动,引导广大律师认真思考执业指导思想,深入研究律师职业定位。我们从全市律师撰写的130多篇论文中精选编辑出版论文集,并在2004年12月举办“上海律师论坛”,对讨论成果进行总结,使广大律师明确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责任,强化了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在全行业开展“律师文明执业、行业规范服务达标活动”,并对达标标准进行大讨论,推动本市律师探讨、学习律师执业的基本要求,全市600多家律师事务所都参与了讨论,并最终形成了以“接待周到、受理规范,服务公开、收费明示,履约诚信、办案尽职,管理严格、制度健全”为总体要求的25项规范服务达标标准。

  二、组织措施保证,形成工作合力

  根据以往工作的经验和上海律师队伍的实际,我们认为,要落实教育整顿各项工作,很关键的一条是要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骨干队伍。我们按照“分片包干、明确责任人,确定责任范围,分兵把口,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建立一支工作队伍,强化三方监督,注重五个结合”的工作思路,努力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一是重视用好工作队伍。由百名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百名优秀律师、律师党员组成的工作队伍是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骨干力量,队伍一成立,我们就组织了对工作队伍全体成员的集中培训,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就当前本市律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专题辅导,帮助梳理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职责。为了加强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针对性,使每一项工作都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市司法局党委还提出了“先学一步”的要求,即要求律师学习、讨论的,每一个阶段开始,队伍成员必须首先学习、研究。在活动过程中,我们以区、县为单位,分片包干,统筹安排工作队伍,确保教育整顿工作覆盖到全市每个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工作队伍不仅深入各律师事务所帮助他们分析问题,寻找差距,指导整改,还通过走访法院、检察院、仲裁委等部门,听取对律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发挥了关键作用。二是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在教育整顿活动中,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律师协会不仅从行业管理的角度制定教育整顿活动的具体措施,还开展多种有针对性的活动,推动教育整顿活动的深入进行。如专门设立了集举报投诉、征求意见、律师诚信查询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教育整顿热线电话,直接倾听群众呼声、社会反映;组织编写《上海律师业务指引与办案参考汇编》,初步建立起以组织规则体系、行为规则体系、业务指引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上海市律师协会自律规则体系;组织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就事务所多种管理模式进行分析、研究和探讨,编写《上海市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研究》一书,用以指导和加强律师事务所的规范运作。教育整顿各项工作也为律师协会进一步开展行业自律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重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倾听全社会对律师的反映。专门聘请了有关专家、教授及社会知名人士为行风监督员,让他们深入律师事务所,旁听庭审,对律师执业进行监督。另外,还组织律师人大代表参加百例庭审旁听活动,并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通过网络或书面的形式告知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要求律师树立良好的执业形象。同时,我们不断将教育整顿活动的进展情况向媒体通报,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四是加强律师党建与教育整顿紧密结合,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在教育整顿活动中的带头兵作用得到了有效体现。教育整顿期间,有43家律师事务所新建了党支部,党组织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三、认真查找问题,严肃查处案件

  中央领导同志在批示中指出,律师执业中的问题,“是非界限是清楚的”。要解决律师业中存在的问题,关键在于严格按照是非标准,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为了找准当前本市律师业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市司法局专门成立了督查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带队对各区县和有关律师事务所进行重点督查,各区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律师协会的领导也分头到律师事务所进行督促与指导。督查中,我们将那些内部管理比较差、投诉较多的律师事务所列为重点,参加事务所的评议会,帮助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为了查找并解决律师在与法官交往中存在的问题,市律师协会与市高级人民法院协商建立了例会制度,把后门关死,将前门敞开,不仅搭建了律师与法官之间的良性沟通平台,也更深入地了解了律师与法官交往中需要改进的问题。我们还要求各律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司法部下发的有关标准,逐条对照检查,并汇编本市律师历年发生的违规违纪的案例,引以为戒,要求每一个律师、每一个律师事务所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检查结果。对于查找问题不深刻的律师事务所我们要求重新对照检查,个别想走过场的律师事务所的报告被几次责令退回。通过多种渠道查摆问题,我们归纳了本市律师执业中的乱收费、办案不尽职等十个方面问题,以及律师事务所在管理中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等八个方面问题。对于存在问题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我们一方面要求他们加强自我整改,并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各种形式,帮助投诉较多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查找原因,共同研究整改措施。另一方面,严格按照司法部确定的三个重点环节和三类重点对象,集中对律师执业行为失范和律师事务所管理混乱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在教育整顿中,市司法局共作出了9件行政处罚决定,其中,警告1件、停止执业6件、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1件、没收违法所得1件;律师协会共对11件案件作出了处分决定,2名律师被分别予以公开谴责和训诫、4名律师被通报批评,3家事务所被分别予以训诫等纪律处分,2家律师事务所被予以通报批评。2004年6月,为提高律师公信力,我们在互联网上开通了上海法律服务信用信息系统网站,将全市律师、律师事务所的信用信息公之于众,还通过这个系统,将违法违纪律师的“黑名单”进行了曝光,并在此系统上接受投诉。

  四、促进规范执业,树立良好形象

  我们抓住教育整顿的有利时机,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形成律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引导律师积极为民服务,有效地促进了本市律师队伍整体形象的提升。

  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人事管理,我们制定了《上海市律师事务所人事工作实用手册》,并对《上海市律师事务所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办法(试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规范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市律师协会除了制定《律师事务所管理参考》外,还与华东政法学院合作,开展有关律师税收与财务的调研,形成了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并制定了《上海市律师协商收费指引》等规范。各律师事务所也加大了制度建设的力度。建纬律师事务所发动全体合伙人在对原有各项规章制度逐条检查修改的基础上,还制定了《利益冲突管理办法》、《民事案件开庭准备工作操作规程》等制度;嘉华律师事务所所根据自查自纠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收案归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对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全部实行电脑操作,杜绝手写,以避免“办黑案、乱收费”现象的发生。通过加强律师队伍的长效机制建设,本市律师不仅在教育整顿活动中提高了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进一步端正了执业指导思想,规范了执业行为,还努力将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服务于民的自觉实践,积极参与各项公益活动。如徐晓青律师事务所坚持服务为民,将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同志在到该所调研时,充分肯定了他们的做法。2004年,本市有4名律师被评为上海市劳动模范,律师协会还组织评选出了7名优秀民事诉讼律师、8名优秀刑事辩护律师、9名优秀非诉讼律师,对这些先进典型进行了及时表彰,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弘扬行业正气。

  这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不仅推动了本市律师进行自我约束、自我教育,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律师在市民中的认可度有了新的提高。上海市纠风办2004年底公布的数据表明,本市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有明显进步:2004年本市法律服务行业测评总体评价分为84.80,比2003年提高3.44分;满意率为89.17%,提高5.67个百分点;测评排序在本市列入测评范围的10个服务行业中排第5位,比2003年上升2位。

  2005年,我们将在巩固教育整顿活动成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司法部部署的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本市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金鸡送福
恭喜发财图铃拿来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