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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客违规捡客被叫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0:43 北方晨报

  本报6366667热线报道近日不少读者反映,一些“鞍山—首山”的小客车在运营途中违规“捡”客,明明“吆喝”到辽阳,却中途甩客,众多乘客直呼上当。昨日下午,在记者对这些小客车的违规行为进行暗访并得到证实后,鞍山市运输车辆管理处的执法人员对这些违规小客车进行了查处。

  鞍山的张先生说,大年初二那天,他打算乘车去辽阳,便上了一辆“鞍山—首山”的小客车。“当时我看见小客前明明立着到‘辽阳’的牌子,售票员也说肯定到辽阳,我才上的车。”可小客车到首山后,售票员却叫张先生和其他几位到辽阳的乘客下车去倒“首山—辽阳”的小客车,还“反悔”说自己的车不到辽阳,随后给每名到辽阳的乘客退了一元钱。到这时,张先生才明白原来自己是被骗了。

  前日上午,记者在人民商场附近叫停了一辆标牌为“鞍山-首山”的小客车,上车前记者问售票员:“到辽阳吧?”“到!三元就走。”售票员肯定地说。“这车不能把我拉到首山,再让我换车吧?”记者问。“放心吧,肯定给你送到。”一路上,售票员不停喊:“辽阳走不走?”

  “到辽阳的,下车倒车啦!”记者此前担心的事儿终于发生了,车到达首山后售票员果然如此喊了起来。“不是到辽阳吗?怎么又倒车了?”记者问售票员。售票员说:“去坐辽阳的车不一样吗?价钱也没变。”

  记者随后乘上了一辆“首山—辽阳”的小客车,司机告诉记者:“‘鞍山-首山’的小客经常在(鞍山)市内把到辽阳的乘客‘捡’过来,然后在首山叫他们倒车去辽阳,我们有时也从辽阳拉鞍山的乘客,到首山后再让他们倒车到鞍山。”

  对此,鞍山市运输车辆管理处驻站办刘志斌主任说,这种做法是完全不允许的,按照《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违规小客车将受到1000—5000元的罚款。昨日下午,记者跟随鞍山市运输车辆管理处的执法人员对这些违规运营的小客进行了查处。10分钟内就发现了两辆违规“捡”客的小客车,执法人员当即暂扣了小客车司机的道路运输证,并进行相应的处罚。本报记者姜霄虎/文李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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