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机制须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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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2:24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近年来,上访尤其是集体上访有所增长。探索新形势下涉法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涉法信访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省政协委员项纯文建议:建立案件多元化调处机制,多部门联动、合署办公、协调立场、打破条块分割,谋求问题“一揽子”解决,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省会城市和省辖市可以建立省直、市直信访投诉接待大厅(市民投诉中心),由各单位信访、控申部门派员联合办公。街道、乡镇和社区,可建立“司法信访窗口”,实现人民调解、信访办理、矛盾调处与法律援助“一条龙服务”。司法、信访功能整合、优势互补。建立信访工作督查巡视员制度和案件巡回下访制,及时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 建立外部案件移交分流机制、内部分流调控机制和反馈回访制,使案件及时移送、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导致越级上访的发生。建立信息收集、交流、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涉法上访动态。建立律师介入机制,加快涉法信访工作法制化步伐。首先建立律师与政府官员共同接待信访工作机制,依法为民解忧。还可以聘请律师成立法律顾问组,就政府的重大决策、规范性管理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建立对无理缠访缠诉的处理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缠访缠诉案件,可建立公开听证、公开咨询制度。对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予以制裁。同时加快信访工作立法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