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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台商 警方上网侦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5:04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凤虎通讯员胡洪禹袁佳)3名无业人员以谈“大宗业务”为名,诈骗一名台商4万余元后“蒸发”。由于台商报案后返台,郑州市中原区警方通过msn网络聊天系统直接受理案件,并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据悉,利用msn网络聊天系统受理侦破案件,在我省尚属首次。

  2004年11月下旬,自称是“开封中南公司”业务经理的王烈致电台湾一主营化妆品的公司,双方多次接触后,台湾公司的李女士来郑与王烈签订了一份“50万美元化妆品购销代理合同”。签完合同后,王烈以把货钱汇到台湾,需要有关部门的通融为名,骗取李女士5件金饰、3部手机和230美元现金,随后杳无音信。发觉上当的李女士随即报案。

  接警后,中原区公安分局通过msn网络聊天系统向身在台湾的李女士进行了案情询问和嫌疑人模拟画像辨认。

  根据李女士提供的情况,并经过实地查证,1月21日晚,中原区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抓获。随后,另两名犯罪嫌疑人也相继落网。

  根据三人的供述,他们是通过互联网等途径获取一些台商的资料,然后以虚构的公司名义,以购买大量货品为名,诈骗台商的现金、礼品、首饰及吃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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