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工:一年只有4个双休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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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7:54 北京晨报 |
2003年初,方工出任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去年一年中,方工只休息了4个双休日。方工总觉得时间不够,他说当了“一把手”担子重了更累心了。回顾市检一分院过去两年的成绩,方工的同事说:“方检的确没有作出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一名党员该做的,党性修养在方检身上得到全面体现。”当面为申诉人答疑解惑 担任检察长后,方工不再直接侦办案件,虽然工作角色转换了,但“公公正正执法”的座右铭仍然没变。作为“一把手”,方工站在全局的角度为检察官们把关、撑腰,保证法律天平上的准星不出一点偏差。去年,一分院受理了一起区县分院判定存疑不起诉的案件:清华紫光科技有限公司下属泰和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诉公司职员张××假借法人名义借款1300万元打入个人账户进行炒股,案发时尚有850万元没还。在开庭审理时,被告人委托律师突然出具一份委托书,证明张××炒股行为是受委托的集体行为,而非个人所得,法院要求分检察院撤诉,该案判定为存疑不起诉。泰和通公司向一分院提出申诉,复查过程中,检察官根据经验认为委托书“有问题”,但是需要由公安部鉴定方能确认,为数不少的鉴定费有点让检察官为难。方工得知此事后说:“办案该做的工作必须做,一定要弄清事情真伪。”经鉴定,这份委托书是通过多次复印的手段伪造的。一分院裁定恢复起诉,这也是一分院纠正基础院的首例案件。 随后的取证过程中,清华紫光因对案件细节存在疑惑,多次要求与方工见面。当时方工正在参加石景山区人代会。会议结束后,方工立即安排时间与公司代表会谈,就对方提出的疑惑一一解释。而按照规定,方工可以不与当事人直接接触。主动给受害人国家赔偿 在2002年6月,市检一分院自侦了一起中科院某研究所研究员李某涉嫌贪污案。李某在主持开发一个研究项目时,私自把一根价值17万元的旧对撞管以30多万元卖给了国外一家公司。卖旧对撞管的钱放在所里做开发经费。此案被起诉到法院后,一审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李某被判无罪。市检察院支持抗诉后,经过仔细分析案情认为李某的行为确实构不成贪污罪,于是撤抗。最终法院终审裁定李某无罪。因为此案被羁押的李某向市检一分院提出国家赔偿。 过去遇到这种情况,检察院都是等着法院判决赔偿。而此事反映到方检那里后,方工却说,既然法律程序已经认定当事人不构成犯罪,那么由于我们自己的工作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失,该赔就要赔。于是市检一分院首次在没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主动向当事人给予了1.8万元的国家赔偿。个人电话成一分院“热线” 担任检察长后,方工与当事人的直接交流主要通过信访和热线电话。2003年初至2004年底,方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20余件,接听咨询电话3200余个。方工的电话是一分院的“热线”,有人劝方工换个号码,被他拒绝了。 去年,方工在群众上访中发现一个线索。家住天津的杨大山在2000年的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撞成重伤后,肇事司机逃逸。4年来,杨大山多次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反映情况,要求追查凶手,警方却不予刑事立案。万般无奈之下,杨大山向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提出对此案进行刑事立案监督的请求。警方称此案不具备立案条件,主要原因是缺少对杨大山的伤情鉴定结论。为什么至今没人给杨大山做伤情鉴定呢?伤情鉴定是决定能否立案的关键证据,对杨大山的伤情鉴定是否做、由谁去做、费用谁出、谁作为委托单位等一系列问题摆在检察官的面前。方工决定由该院控申处调取杨大山当年的就诊病历,并委托市检察院技术处法医进行伤情鉴定。考虑到已经回到老家的杨大山今年65岁,家境贫困、身患重残、离京较远、交通不便等诸多因素,方工与法医驱车6小时赶赴天津市宁河县。经鉴定,杨大山的伤情已构成重伤。方工指示一分院法律监督部门向公安部门发出立案通知书,很快肇事者被抓获归案。晨报记者朱烁通讯员 一宣市检察院一分院供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