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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还没有说服所有的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8:48 东方早报

  早报:

  上海开全国之先河,首次为国家法律中的一个条款制定地方法规,为何会如此立法,并确定这样一个题目?

  黄钰:

  上海市公安部门、市政府法制办、人大内司委和法工委研究过在新交法实施后,上海要不要搞一个全面的条例。当时研究下来觉得道路交通安全法本身已很具体,而且公安部会有很细的实施规定出台,制定一部全面法规的条件还不成熟。而在新交法实施后,我们觉得对76条的细化特别迫切,而且这也符合全国人大的要求,根据本地情况进行立法,力求讲实效,而非求大求全。所以到了去年年底,我们启动了专门针对76条的立法起草工作,这也是在去年立法项目外的任务。

  早报:

  听说定下题目后,此次立法采取了全新的起草方式?

  黄钰:

  是采取了新的做法。一般立法我们会有一个过程,首先委托给具体的政府部门,然后送交市政府法制办,接着送交人大专门委员会,最后再送到人大法工委。这样一个过程比较细致,但是周期比较长,效率比较低。这次我们的立法时间非常紧,于是尝试了一种新的起草方式,由市公安局法规处、交警总队、市政府法制办、人大内司委和法工委联合组成起草小组,这次立法的针对性强,进行这种尝试的条件比较成熟。

  早报:

  用了多少时间制定了这个草案?

  黄钰:

  实际上第一稿当天就出来了。起草小组的十几个人在星期五第一次聚在一起就拿出了毛坯稿,大家可以说是废寝忘食。第二天又经过了完善,当天就修改了2次,形成了一个初稿。接下来我们把稿子下发到公安、交警等各部门,征集内部的意见。周三大家又带着各自征求的意见和修改的稿件来集中开会了。整个完成稿子的过程一共用了近一个星期。

  早报:

  像这样一次性集中这么多不同部门的人,而打破以往的正常程序有什么立法上的优势吗?需要具备一些什么条件?黄钰:以前也有让各部门代表不同的群体一起参与立法起草的某个阶段,但像这样大家自始至终全程在一起辩论决定每一个条款的情况是没有的。这样做确实是需要条件的,最好是针对某一个具体的条例,做一个不是很复杂的立法,这样才是高效的。除此之外,这种方式也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

  早报:

  当时有争论吗

  黄钰:

  争论得厉害。起草的时候大家吵起来很凶,谁都不肯让步,也没有官大官小的问题,大家都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这种气氛对于起草法案来说是很民主的。我们在立法当中应该提倡这种人人敢讲话,敢于争辩,这样起草的条例才经得起推敲。

  早报:

  那最后是如何做出决定的呢?

  黄钰:

  就是在这样充分辩论的过程中,最后我们选择了一个方案,当然草案并没有说服所有人,大家只是觉得在现阶段,这样的选择是所有方案里的最佳选择。这样的决断过程还是比一个人说了算好。

  早报:

  在草案公布之后,人大有没有听取过普通市民的意见?

  黄钰:

  虽然由于时间原因,我们没有像北京一样采取听证的方式,但是相关意见还是必须要听的。我们利用人代会前后的时候,把草案稿发给各区县人大,到基层听取意见,还发放给共青妇、律师协会等不同的群体听取意见。除此之外,我们还亲自召开了三个座谈会。其中最关键的是驾驶员们的意见。我们到大众公司召开了座谈会,邀请了各个汽车公司听取驾驶员的意见。因为条款里面涉及到赔偿的数字,这些是我们根据自己对交通事故的理解制定出来的,我们的原则是向弱者倾斜,赔偿的数额也是向行人倾斜的,但是如果倾斜得太厉害了也会造成不公平。所以我们最担心的就是赔偿比例会让司机们承受不了。但是他们的话说得很直白,他们说过去发生交通事故也是要赔偿的,但是因为没有法定的依据,所以可能赔得更多了。现在有了依据后,他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是依法行事了。后来我们又邀请了专家学者和保险公司召开了两次座谈会,国家规定的第三方强制保险没有操作性的东西,要在全国率先实施,如果保险公司说不支持,那我们也无法实施。他们的态度也是至关重要的。

  早报:

  草案送到区县听取意见,是必须的吗?黄钰:不是必须的程序,是我们想扩大立法民主的做法。但是我觉得这个座谈会我们是必须要开的,这样我们就放心了,不希望自己写出来的东西招来一片骂声。早报:有没有听到过反对意见?

  黄钰:

  也有,但是没有人认为我们定的赔偿数额比例太高,只有人提出抬高赔偿比例的,但是我们没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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