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被判不支持无过错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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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8:49 东方早报 |
去年4月25日,龙华迎宾馆司机蔡国华当晚驾车行驶至沪杭高速公路时,与步行进入高速公路的罗某父子相撞,造成二人死亡。这与距离新交法生效还差一周。 5月9日,龙华迎宾馆在当地交管部门主持下,与死者家属达成补偿协议:一次性支付给死者家属4万元补偿金。事后,龙华迎宾馆在2003年11月向其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华泰财产保险公司索赔,却被拒绝。龙华迎宾馆因此将华泰保险告上法庭。华泰认为,根据事发当时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及双方签定的《机动车辆综合险条款》,保险公司依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交管部门已认定龙华迎宾馆驾驶员没有责任,所以拒绝赔偿。 法院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作为判决依据,判决龙华迎宾馆败诉。本案主审法官、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院长汤黎明说,该保险合同签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