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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特大矿难牵涉的5名领导受到行政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9:44 武汉晚报

  本报讯 (记者 陈学忠 通讯员 胡湾)昨日,记者从黄石市纪委获悉:对阳新县白沙鹏凌矿“6·16”特大透水事故负有责任的5名领导,分别受到行政降级、行政记大过等处分。

  2004年6月16日,阳新县鹏凌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特大透水事故,造成11人被困井下、至今下落不明(已无生还可能),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

  经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研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阳新县安监局局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岳朝生受到行政降级处分;阳新县国土局局长孔凡兴行政记大过处分;白沙镇镇长阮长诗行政降级处分;白沙镇党委副书记马细生行政降级;阳新县鹏凌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桂训松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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