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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不愿帮公司做假帐 离职后反被诬陷是小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9:4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22日电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西南林学院2004级毕业生小舟毕业后第一份工作只干了两个月,因不愿帮公司做假帐而辞职,但没想到他离职后反被原单位称为“偷盗者”。小舟随即以名誉侵权起诉了这家单位。近日,小舟拿到了昆明市五华法院判他胜诉的一审判决书。该单位已向小舟赔礼道歉。

  小舟说,他工作过的这家单位名义上是“科技有限公司”,而实际上还开展民办教育业务,对外以云南某财经院校的名义招收中专和大专学生。

  “最终促使我离开的是,很多事我理解不了。”小舟说,比如,他上大学的时候是学会计专业的,但还没有会计资格证,该公司挂另一个人的名义要他做账,而且是“两本账”,“我认为这是违法的”。

  小舟说:“要饭碗还是要正义,我确实很难抉择。我一直认为大学生没有工作是耻辱的,但这样的工作我不能再干下去了。”

  去年10月初,小舟向该公司提出辞职,但未被批准。“他们承诺将另找一人来顶替我的会计工作,但迟迟未兑现。后来,又说我丢失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副本、银行印鉴卡原件。我提出办理挂失并愿意承担相关费用,他们也不肯,就是不让我走。我便在办理了移交账本等会计手续后,自行离开公司回广西老家去了。”小舟说。

  回到老家广西忻城县,小舟去一家银行做勤杂工。去年10月21日,原来的那家公司发了一式五份公函给小舟家乡的县人事局、银行、乡政府、派出所和村委会5个单位,另外还送了一份给小舟的母校西南林学院,称他盗走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副本、银行印鉴卡原件各一份,还曾到总经理办公室行窃,拿走了学生交的班费、学生证工本费。

  去年11月,小舟离开家乡回到昆明,起诉了这家公司。昆明市五华法院判决认为,该公司称小舟偷盗是“凭主观推断”行事,客观上造成了小舟的名誉受损。

  目前,小舟在昆明仍没找到固定的工作。他打电话给家乡的那家银行,被告知他原来的位置已经有人顶替了。“大学生毕业生找工作很难,但一定要擦亮眼睛,单位选择你,你也可以选择单位。”小舟说,“如果要总结这件事的话,给我最大的教训就是当初求职心切,不够慎重。”(喻劲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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