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老板首次纳入“五一”劳模评先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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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10:29 石家庄日报 |
“五一”将表彰3000名劳模和先进工作者 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五一”前后召开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表彰3000名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范围为2000年以来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这次评选把私营企业主纳入了推荐评选范围。 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会议要求,受表彰的私营企业主主要从中央统战部、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2004年在全国非公经济人士中表彰的100名“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其他省部级劳模中产生。 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尤其要确保企业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规定的比例,同时企业负责人比例不超过推荐人选总数的10%。 司局级(含)以上党政干部不参加评选,县处级党政干部不得超过党政机关(含群众团体)干部推荐人选的25%。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与党政机关同级干部同等对待,但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特殊贡献的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教人员对待。 推荐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准确把握政策,坚持评选标准,优中选优,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条战线和社会各个阶层;要严格执行推荐评选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开、公正和公平;要严格执行推荐评选纪律,坚决杜绝“跑先进”、“要先进”、“买先进”、“骗先进”等现象,对借推荐评选之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