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2次调高“钟点工”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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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10:49 石家庄日报 |
新华社武汉2月21日电湖北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3月1日起调高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的一个特点是,首次明确提出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不同区域分为5元、4.5元、4元、3.5元和3元几个不同档次。这意味着,“钟点工”或其他兼职人员也能理直气壮地对不合理报酬“说不”了。 据《湖北日报》报道,这是湖北省继2002年元月7日以来第2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相对于现行标准,平均提高了16%。调整后的标准规定,根据区域不同,全日制劳动者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460元、400元、360元、320元和28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