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仍处于探索中 六大“瓶颈”制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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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11:48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2月22日电易观国际咨询公司今日在《中国经济时报》上载文指出,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订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及其实施指导原则预示着电子商务将成为21世纪的主要商贸交易方式。然而,中国现阶段的电子商务,无论是B2B还是B2C,仍处于探索过程中。笔者认为,当前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存在以下六大瓶颈: 对电子商务的观念存在偏差 目前,对电子商务的认识还存在一种“重技术、轻商务″的现象。在这种错误认识的影响下,不少开发电子商务项目的企业以吸收风险资本为目标,片面追求访问量,面临极大的经营风险。正是这些尝试应用电子商务的企业投入产出之比偏低,令许多还未参与其中的企业信心不足,怀疑电子商务的优越性,以至不愿涉足于此。另外,消费者基于传统消费习惯更倾向于可见到实物的、体验式的消费,对于虚拟的网络购物(或采购)仍心存疑虑,这种观念的转变同样需要时间。 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需加大 中国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距开展全方位电子商务尚有一定差距。且不说许多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城市较低的网络覆盖率,即便在网络较普及的大中城市,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就很明显:(1)网络的带宽。(2)Internet的网费。(3)网络互联水平。所以说,如何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是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应用推广的首要问题。 网络安全、商业信用、现行法律制约电子商务发展 文章指出,近年来,黑客使网络的脆弱性暴露无遗,同时也明确显示出网络安全问题是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极大障碍。总的来说,中国还不能对客户认定、货币支付和商业机密等方面的安全性、保密性提供充分的技术保障,也没有系统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管理标准。 文章还指出,供需双方的网上交易,相互信任是成交的根本保证。对于B2C业务,大多数消费者购买前需要对商品进行认真判断,但由于我国目前商业环境中商业信用程度较低,所以许多消费者对电子商务望而却步。对于B2B业务,企业间三角债情况严重,而网上交易的企业透明度又不高,也使一些企业担心网上交易经营风险过大。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通过设置合理的电子商务运行机制和运行标准,确保供需双方建立商业信用。同时,电子商务的发展要求原有法律概念进行变革和增加新的内容。 缺失成熟安全的支付协议产品和规范 “网上购物易,在线支付难”,这是很多网上交易者抱怨的问题。当网络安全问题、法律问题解决之后,中国电子商务主要的问题是技术上实现网上在线支付。目前,国内无论是B2B或B2C的网上交易中,在线支付的使用率不高。究其原因,在于成熟安全的协议产品和规范的缺失;银行界仍不够积极参与网上结算,没有网上安全支付协议作支撑,银行就很难建立起支付网关,而支付网关的建设正是电子商务活动的支付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