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将建立农民进城务工援助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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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16:01 扬子晚报 |
本报讯记者昨从省有关部门获悉,根据省委、省政府新近制定的《关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政策意见》,今年,我省将进一步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以加快推进江苏城乡和谐发展。主要措施包括: 拓宽农产品进城“绿色通道” 对省内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和持跨区作业证的联合收割机及运输联合机的车辆,除原规定的普通公路、渡口、大桥免缴通行费外,扩大到高速公路(不含股份制和民营路段)实行全免;重点支持苏北农产品主产区的农业龙头企业、运销大户和专业合作组织。 劳务输出全面走向市场 坚定不移地实施500万农民大转移工程,确保全省今年新增农村劳务输出50万人。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和用工单位开展“定向培训”、“定单培训”、“跨区培训”。进一步加强苏北、苏中劳务输出地与省内、省外、国外劳务输入地的挂钩协作。引导和扶持企事业单位、个人开办劳务民营中介服务机构。 建立农民进城务工援助制 对在城镇单位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应按照现行城镇劳动力就业管理办法同等对待。对在城镇灵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应纳入社区就业登记管理。对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且生活困难的农村劳动力和被征地农村劳动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规定给予岗位信息、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权益保护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援助。鼓励进城务工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点推进建筑、矿山等行业中农村劳动力参加工伤和职业病保险,规范用工单位对进城务工农民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诚信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克扣行为。(周洪燕 祖六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