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官员赖账须三管齐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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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0:27 红网 |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公务人员拖欠贷款,有三方面原因,首先,从信用社自身利益来看,有“择优机制”在起作用。其次,信用社自身的能力建设不够。第三,信用社管理不善,也导致了呆账。(2月22日 新华网) 官员赖账问题,是社会长期未能有效解决的依附于经济肌体上的一颗“毒瘤”,且近年来呈上升趋势。笔者手头便正好有几份去年媒体关于官员赖账情况的报道: 8月15日新华社消息,截至6月底,湖北省有3万多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或为他人担保拖欠贷款,贷款本息累计6.12亿元,拖欠最长的达18年;10月24日《成都晚报》报道,截至9月末,海南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中,党政机关和相关系统的公职人员及亲属贷款便愈1亿元。日前,各大媒体更是相继报道了黑龙江鸡西市滴道区政府12年前借贷了20万元,6任区长都以各种理由和方式推脱赖账,至今连本带息涨到了100多万元,仍未归还的消息。可见,金融机构大量资金通过官员借贷这只权力之手,变成呆账、死帐,这不但破坏了社会公正、公平秩序,更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侵蚀了社会道德准则及法律尊严,而且极易滋生腐败现象。 其实,对于赖账的危害,赖账者自己也心知肚明。欠债还钱,自古公理。他们也并非没有偿还的能力,然就是赖着长期不还。毛教授分析了三点理由,但板子全打在金融机构,笔者认为颇为不妥。官员赖账,有金融机构自身的原因,而关键是官员手中的权力在起着调剂和保护伞作用,使高昂的赖账成本变得十分微小甚至是毫无风险。而在我们这个崇尚权力的国度里,权力带来的威慑力,显然使理直变得气不壮,“欠债的是爷爷,讨债的反成了孙子”。 法律和诚信是维持金融市场有序运行的两个基本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两者缺一不可,互为补充。经济学家张维迎曾说过,诚信反映出来的看似道德问题,本质上却是体制问题。而体制问题必须用法律手段来加以解决和规范。因此,整治官员赖账问题,必须实行法律、诚信、监督三管齐下,才能收到实效。 首先,健全法律制约机制。在严肃金融法律法规的同时,即将出台的《公务员法草案》中应明确公务员的道德行为规范,完善惩罚机制。对严重缺乏诚信的官员坚决不任用或撤职查办,从法律层面加以约束。要着力解决法律在清收贷款中出现的“执行难”问题,使法律清收无死角、无禁区。 其次,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特别是在政府机构及公务员队伍中,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公开公务员诚信档案及个人财务档案,接受社会监督。近日,最高法院表示将建赖账人黑名单,即与银行联合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威慑机制,银行在发放任何一笔贷款前,先去查询这个系统里有没有负债不还的记录(人民网1月18日),这就是一种诚信检验。 其三,完善信贷自身建设。一方面调整信贷公共政策,从制度上切断行政干预链条,使资金存贷不受政府权力的干涉,摆脱公权力的影响,一方面强化信贷员职责,增强防范意识。 惩治官员赖账,既是纯洁公务员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教育的需要,也是金融维权的需要,更是提高执政能力的需要,必须动真碰硬,重典猛击,坚决清理到位、处理到位、惩罚到位。(稿源:红网)(作者:陆志坚)(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