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笑又可悲的“巨型元宵申报吉尼斯”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0:27 红网 |
元宵佳节来临,按照中国人的传统习俗,吃元宵、逛花灯,是我们的必然选择。说到元宵,笔者还真是有些感触:如今经济发展了,老百姓生活水平提高了,元宵这种节日食品,不但花样推陈出新,质量与口感越来越“爽”,就连“个头”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不,在辽宁沈阳浑南新区一家房产公司的门前,一颗直径长2005毫米,重达4000公斤的巨型元宵,矗立在道路的一侧(见《华商晨报》2月21日)。 读到这样的新闻,我不禁疑惑:该巨型元宵干什么用?如果要想吃进嘴里,你首先得把其煮熟了吧,可上哪里去找这么大一个“容器”?看起来,创意方和生产厂家“创造”出这种庞然大物,根本就不是用来“吃”的。 果然如此。据称,这颗巨型元宵准备申请吉尼斯世界记录——这让人多少有些啼笑皆非,元宵本是食品,却成为申请吉尼斯世界记录的“道具”!即便是申报成功,该元宵成为“世界第一元宵”,又有何价值?顶多换来一个红皮证书,引来几则新闻报道,仅此而已。在我看来,这个不能吃的元宵、欲要申报吉尼斯世界记录的元宵,除非用了非常“先进”的防腐与保鲜技术,否则也只能在世间“存活”一段时间,最终进入垃圾场几乎已成定局。那么,其用去的糯米1420公斤、果仁馅380公斤,岂不是白白浪费掉了? 不知怎地,近几年来社会上有一种“风气”愈演愈烈,让人看不懂:申报吉尼斯世界记录的人或事物多了去了,仿佛什么“东西”只要一挂上世界记录的招牌,就会身价百倍。如果说自己的某项专长或产品确有扬名世界的价值和内涵,申报成功即扬我国威又大快人心,也未尝不可;可一个元宵再怎么巨大也只是一个元宵,劳民伤财搞出这般“噱头”简直就是荒唐之极!(稿源:红网)(作者:陈一舟)(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