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将设安全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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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0:54 法制晚报 |
为应对紧急突发事件——— 本报讯 凡有地铁的省市必须设立一名地铁安全生产管理联络员。昨天,记者从建设部了解到,此决定是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措施。 据了解,各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地铁运营主管部门分别确定一名负责地铁安全工作的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地铁运营公司确定一名负责地铁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联络员。联络员将每年召开一次年度会议,在重大事故发生时,将召开临时会议。 作者:李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