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园搬迁应举行听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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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0:54 法制晚报 |
建设部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意见》——— 本报讯动物园搬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昨天,记者了解到,近日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意见》,普通市民也可以出资兴建公园。 据了解,意见中提到,在统一规划公园的前提下,鼓励企业、事业、公民及其他社会团体通过资助、捐赠等方式参与公园的建设。建设部表示,公园是社会公益事业,在保证政府资金投入的基础上,鼓励吸收社会资金建设公园。 建设部还特别指出,城市动物园的搬迁要充分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专家和公众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确需搬迁的动物园,不能改变公益性动物园的性质、不能改变动物园原址的公共绿地性质、不能进行商业性开发。 作者:李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