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送相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7:02 大连日报

  在厕所丢了自己多年随身携带的照相机,没想到被一位农民工捡到并送还自己。失主刘先生感慨地说:“穷且志坚,这样的农民工难得。”

  市民刘先生是一位摄影爱好者,多年来养成的习惯让他“机”不离身。没想到,近日他到大菜市一厕所方便,等出了大菜市后,才发现自己的相机忘记拿了,于是刘先生迅速地返回去寻找,但窗台上已经空无一物。心急火燎的他楼上楼下四处询问“谁看见一个相机包了?”但结果让他大失所望。在寻觅了一个多小时以后,希望全无的刘先生闷闷不乐地回到了家,独自缅怀跟随自己多年的“老”相机。

  当天夜里11时左右,一阵电话铃声将睡梦中的刘先生惊醒。刘先生接起了电话,一个位自称姓吕的男士说,他捡到了刘先生的照相机,并且说了自己的住址,让刘先生第二天去取。得知自己的相机有下落了,兴奋的刘先生半宿没睡好。思来想去,随身准备了200元钱。他认为,自己的相机不可能“回来”的如此容易,就是容易也要对送还相机的吕先生表示感谢。

  第二天一大早,刘先生便赶到了吕先生的住处,吕先生核实了一下他的身份后,二话没说,当场就归还了他的相机。刘先生一边说着“感谢”,一边将已经准备好的200元钱递给了吕先生,但遭到吕先生的拒绝。他说:“如果我想要你的钱,就不会打电话给你。我把你的相机卖掉也能比这200元钱多。”

  昨日,刘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并告诉了记者吕先生的电话号码和住址。上午10时左右,记者在我市一家洗浴中心见到了吕先生。据洗浴中心老板介绍,吕先生来自吉林省某农村,是他的朋友,两年来一直在我市的一些渔船上打工,经济情况并不怎么好。今年,由于没有钱,过年都没回家。记者问吕先生:“你没想过卖掉捡到的相机吗?”他很坦白地说:“当然想过,而且想了很长时间。但是,我也丢过东西,我能体会丢东西后那种滋味。将心比心,我应该将东西物归原主。而且,就算我卖掉了相机,花这种钱我也不塌实。”见习记者姜成坤线索提供:刘先生奖:30元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金鸡送福
恭喜发财图铃拿来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