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公证的证据在日后索赔中具最高法律效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8:04 东方早报

  “朱巧妹老人已经去世了,但公证处以谈话笔录形式办理了证据保全公证,原汁原味地记录了她口述的经历,即使在她死后,这些记录从法律上来说应该是非常重要的证据。”2月22日,谈及朱巧妹老人时,花赪这样说。花赪,上海市静安区公证处主任、公证员,曾在2001年2月14日为朱巧妹作过公证,静安区公证处也是首家为“慰安妇”老人当年被侮辱的事实进行公证的国家公证机关。花赪说,朱巧妹老人去世了,但是为这些曾有不幸遭遇的老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行动还将继续。

  花赪说,从公证员的角度来说,当时没有把她们作为“慰安妇”的身份来进行公证,而只是看作为一些老人的苦难经历进行公证,把这些经历通过法律公证的形式予以证据保全、锁定。据悉,三位老人当年被侮辱的事实经过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成为可以保存、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文书。同时,三位老人还签署了律师委托书,委托律师为她们进行民间索赔,而公证的证据将在以后的索赔中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这也让年迈的朱巧妹等人有了很大的安慰。

  朱巧妹已经离开了,但仍有像朱巧妹这样的人还等待关注和帮助。继朱巧妹之后,静安区公证处又为一些赴日劳工提了法律援助。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金鸡送福
恭喜发财图铃拿来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