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组进驻煤矿查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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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8:55 大众网-大众日报 |
记者 张思凯 报道 本报济南2月22日讯从今天开始,凡按规定应关闭的矿井,必须坚决予以关闭;县(市)发现两处、乡镇发现一处非法生产的煤矿,将严肃追究县、乡政府负责人的责任。省政府办公厅今天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进入2月份以来,煤矿安全形势极为严峻。省政府决定,专门成立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由省煤炭办、山东煤监局组成瓦斯治理督导组,自今天起进驻国有重点煤矿,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特别是瓦斯灾害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曝光;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责令立即停产整顿。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小煤矿安全生产的检查,规范其安全生产行为,防止事故发生。各产煤市要立即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的重点煤矿是: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有高瓦斯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区的矿井,受水害、冲击地压威胁严重的矿井等。对已关闭矿井、报废矿井和基建矿井等,要搞好巡查和监控,防止私自招工、非法生产。 省政府办公厅明确指出,各级地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大对违法生产行为的处理力度,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对超通风能力生产、未经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矿井,要坚决予以停产整顿;同时,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制度,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查处力度,督促煤矿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