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的公正也是一种不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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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8:55 东方网-劳动报 |
本报讯据新华社消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近日就司法领域如何落实宪法的人权原则向《人权》杂志社记者发表了谈话。他认为,“人权入宪”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标志着中国通过宪法和法律保障人权的认识进一步得到深化,对人民法院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肖扬指出,“人权入宪”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在谈到近年来全国法院系统在司法人权保障方面采取的新措施时,肖扬说,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司法为民”的主张,要求全国法院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诉讼,解决少数案件“告状难”问题。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23项具体举措,据统计,两年来全国法院共提供司法救助46万多人次,减缓免交诉讼费超过20亿元。 中国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多适用缓刑,2003年和2004年,全国法院适用缓刑26万多人;中国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的方针,对于确有悔改表现的罪犯依法进行减刑和假释,2003年和2004年,全国法院共裁定减刑、假释近10万人。 “迟到的公正也是一种不公正,”肖扬强调说,“作为被告人,有权获得迅速而公正的审判。”为了体现这个要求,中国法律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都规定了审判的期限。特别是刑事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目的是使被告人尽快地被确定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以免使被告人的责任长期处于不确定的状态。 但他承认,在实践中审理环节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少数案件的拖延,被告人被超期羁押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为此,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国法院清理超期羁押案件,从2003年到2004年底,共清理超期羁押案件4968件,涉及被告人1万人。 在中国,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案件。1989年《行政诉讼法》颁布后,中国的行政审判进入了规范化的轨道,行政诉讼案件不断增加。2004年1—11月,全国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为8.5万多件,行政机关被判决败诉的超过百分之二十。肖扬认为,“民告官”的制度化,反映了中国社会的文明进步,也反映了中国社会人权保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肖扬说,国家赔偿制度的建立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一个具体举措,从1995年1月《国家赔偿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各类国家赔偿案件,10年来共受理案件1.8万余件,通过审理,决定给予赔偿的占全部受理案件的三分之一以上。 在谈到中国法官职业化的进展,法官职业化与司法人权保障的关系时,肖扬说,“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题,也是实现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基础。实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必须依靠一支职业化的法官队伍。肖扬介绍说,2002年开始实行全国司法统一考试制度,为法官职业化建设提供了法律知识的保障。(来源:劳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