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创建“安静居住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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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9:22 千华网-鞍山日报 |
鞍山日报消息 (记者王兰)没有工业噪音、没有高音喇叭、没有沿街叫卖……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彻底消除影响群众生活的噪音问题,立山区决定在8个街道办事处内创建20个“安静居住小区”。 近年来,为治理噪音扰民问题,立山区各街道办事处要求居民小区禁用高音喇叭,小区聘请老年环保志愿者协助小区清理噪声污染。通过开展创建活动,立山区已有11个小区成为市级安静居住小区。 在此基础上,立山区今年力争在友好、双山等办事处内创建20个安静居住小区,并为此制定十项措施:安静小区有物业管理的要设立专人负责,门口24小时有人值班;工商局、环保局对小区开办的饮食、生活、娱乐、修理、加工、印刷等经营项目重新办理工商、环保手续,并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否则不予审批;小区出口处要设立机动车禁鸣标志,有物业管理的小区还要建立机动车禁行标志及设置限行设施;小区内不得有利用噪声喇叭进行叫买叫卖的商业行为;居民房屋装修不得扰民,高噪音工具作业不得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每日晚21时至次日早7时居民不得在小区内放高音乐器,其余时间也应适当控制音量;新上的变、配电设施应与居民楼分离设置,没有分离的要采取防噪措施,楼内其他公用设施(电梯、水泵等)采取低噪音或减震减噪措施,不对居民休息产生不利影响;小区内各类群众体育娱乐活动不得影响居民,禁止设置高音喇叭;各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和居民制定措施防止饲养宠物产生的噪音;没有涉及到创建安静小区的社区,也应对小区的噪声加强监管,参照创建安静居住小区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