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农村税费改革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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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9:2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 广东省委、省政府2月21日发出《关于表彰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全文如下: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农村社会全面进步,我省从2003年7月1日起,(下转A7版、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详见A7版)(来源: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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