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别找“黑”中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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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9:25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本报记者张鹤 随着银根收紧,我市一些商业银行从资金情况和规避风险考虑抬高了抵押贷款门槛。一些需要资金的市民开始把目光投向一些办理抵押贷款的中介机构。对此,有关人士特别提醒,不要到中介机构非法办理贷款。 中介抵押贷款收费高 昨天,记者以贷款人的身份,拨通了某中介公司的电话。记者表示想用江东的一套180平方米的住房办理抵押贷款,接电话的一位女士并没有询问贷款用途就表示可以按照房屋评估价格的60%贷款,贷款年利率为7.81%,贷款期限为一年,一年后可办理转贷。记者询问贷款所需费用时,该女士说要收评估费、保险费、公证费和手续费。评估费为房屋评估价格的1.5‰,公证费是200元左右,保险费为贷款金额的0.8‰,手续费为贷款金额的2%。照此计算,在这家中介公司办理50万元的抵押贷款仅手续费一项就要1万元,其收费不可谓不“黑”。 据记者了解,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贷款利率因贷款人收入和房屋情况而不同,一般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40%至60%。除有关部门收取的评估费、保险费和公证费外,银行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中介直接放贷属非法 最近,一些中介机构宣称,可以保证个人、企业都能贷到款,使得许多贷款人一头雾水,难辨真假。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监管部门。 宁波银监局有关人士指出,由于中介机构不属于金融机构,因此他们的管理权限在工商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这些中介机构只能提供办理抵押贷款的咨询服务。如果中介机构直接向个人和企业办理抵押贷款,则属于非法从事金融业务,将受到查处。 市工商局企业登记处的范处长介绍说,2002年以前,工商局曾经为一些企业办理过提供金融中介服务的登记,但核准也比较严格,明确规定业务范围是“为客户代办抵押贷款申请手续”。2002年以后市工商局就不再办理此类登记了。 在此,有关部门提醒消费者,千万不要轻信那些个人、企业都能贷到款的所谓“保证”。有关人士指出,目前,一些中介机构允诺提供“已抵押房产再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个人抵押贷款、大中小企业贷款”,“个人、中小企业各类房产、信用证抵押授信贷款,票据贴现,外资银行融资”等,但实际上这些企业均无贷款、融资等相应的经营范围,其宣称的贷款、融资经营业务,已超出了工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极易产生风险,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