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不好买毒品吸食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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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9:48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王骞通讯员郑妍)心情不好竟买毒品吸食,昨天,将吸剩的毒品带上火车的潘某,被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现年33岁的潘某系江苏苏州人,1997年大专毕业后从事个体装潢业务。随着业务的扩大,账户上的资金也多了起来。不久,其丈夫患上了胰腺癌,生意上的奔波和家庭的劳累,使她处于矛盾之中,遂以吸食毒品麻痹自己。 潘某于去年9月24日下午乘火车从苏州赶到上海,在一新疆籍男子处花7000元购得7粒毒品药丸,当天17时许欲乘火车返回苏州。在上海站候车室主通道内因形迹可疑,被值勤民警盘查,当即从其携带的拎包内查获可疑物品7粒药丸,经鉴定系海洛因,净重17.69克。 上铁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潘某明知毒品海洛因仍非法持有,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鉴于潘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原审法院酌情从轻判处10个月刑罚并无不当,故驳回其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裁定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