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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面条吃出苍蝇 消费者索赔一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10:11 华商晨报

  晨报讯 (记者 赵威 通讯员 黄福光)“我吃面条吃到苍蝇了,我要饭店赔我一万元!”

  2月22日,一位中年男子走进皇姑区消费者协会,对消协工作人员说。

  据中年男子介绍,2月21日,他在皇姑区一家个体面馆吃了一碗一元五角钱的面条,吃到一半时,中年男子发现面中有一只苍蝇。同行的朋友笑着告诉他,常在报上看到吃包子吃出个鸡毛索赔5万元的,因此他可以向店主索赔1万元。

  听到中年男子自述的情况后,消协工作人员耐心地为其作出了解答。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买了劣质商品,可以退换;买了假冒商品,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如果买的商品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可按所受的实际损失索赔。

  中年男子买了那碗面未造成任何人身伤害,因此,中年男子可以向店主提出退钱或换一碗面的要求,并可对其卫生状况提出批评意见,还可向当地卫生部门反映,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向经营者提出整改要求。

  皇姑区消协工作人员介绍,食品中发现一根鸡毛赔偿5万元,这是不合理的要求。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时,追偿应该有严谨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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