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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母亲法院里告赢不肖子 夺回“卖房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10:41 武汉晚报

  本报讯 (记者 王兵 通讯员阿龙)张贴告示,阻拦继母卖房,两名不肖子昨日被八旬继母告上汉阳区法院,请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

  李太婆家住汉阳区江堤乡,今年83岁。去年10月,她因无钱治病,决定低价出售所住房屋。消息传开,前来看房的人络绎不绝。

  随后,李太婆两名久未谋面的继子也闻风而来,轮番劝说李太婆不要卖房。因阻拦未果,两继子竟在李太婆的门前张贴告示,上面写明:“此房不售。谁敢购买,后果自负。”告示一出,许多人看中房子却不敢买。

  据了解,李太婆1975年再婚嫁至黄家,为抚养两名继子吃尽了苦头。昨日,李太婆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该套住房原本是公家的,由其夫妻二人承租。1999年,单位房改,李太婆刚刚守寡,失去经济来源,生活艰难。单位考虑其夫工龄较长,在出售该房的产权时给予照顾,优惠了3000元。在产权证上,所有权人注明为李太婆。

  两名继子辩称,老母欲出售的房屋系其父生前承租,后因单位计算其父的工龄得以优惠,故他们享有处置该房的权利。

  “公民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汉阳区法院判令两继子停止侵害行为,并承担150元案件受理费。(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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