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钱落职”说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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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15:17 中国新闻网 |
清代乾隆年间举人、文学家沈起凤的《谐铎》一书中有一个“一钱落职”的故事,如今读来仍然耐人寻味。 讲的是有一少年在京城书店买一部《吕氏春秋》,不小心将一枚钱掉落在地上,旁边有一个秀才用脚暗暗踩住这个钱,等少年走后就俯身拾起钱占为己有。 这个把钱占为己有的秀才是国子监的助教,后来在选官时得到了常熟县知县的职位。他十分高兴,准备行装就要前去赴任。当时汤潜庵任江苏巡抚,他传令下去,通知这个人不必赴任,因为他的名字已经被列入检举弹劾的公文中去了。这个人问:“因什么事情而弹劾?”答道:“是贪污!”这人申辩道:“我尚未赴任,哪来赃款,一定是搞错了。” 这个秀才后来才知道,原来当初他在书店把少年落在地上的那枚钱占为己有的时候,刚好被汤潜庵看见。汤公说:“当秀才时候尚且一钱如命,侥幸当上了地方官,岂不要伸手到人家的口袋里去偷盗,成为乌纱帽下的窃贼吗?” 没有必要去考证“一钱落职”这件事情的真假,这个故事本身,就让我感慨颇多。还没有赴任当官的人就被弹劾,这的确是一件出人意外的事情,它告诫人们,要十分注意自己日常的道德修养,即便是十分细小的行为不检点,也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那个为了一枚钱而失去官职的人一定很后悔当时在书店的行为,为了区区一枚钱,白白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也许,他当时贪小利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这一行为不会被别人发现。也许,他当时想,被人发现又有什么,我是在地上捡的,又不是偷的抢的。他没有想到,他的行为恰巧被汤公发现,并记下了他的姓名。 也许有人认为汤公小题大作,不应该因为秀才“一时胡涂”所作的蠢事而把他看死。 我倒认为汤公的决定自有他的道理,作为一名秀才,经不起一枚钱的诱惑,其品格确实太低下了,很难想象他当官后能廉洁奉公,不让他当官也在情理之中。现代社会充满诱惑,这些诱惑比起一枚钱来要不知大多少倍,对个人都是一场考验。如果你经不起种种“美丽”的诱惑,跌入罪恶陷阱,那么,你的结局比那位秀才肯定会更加惨。 用当今的法律来衡量,秀才把一枚钱占为己有,这不能当作正直的“贪污”行为,只能说是道德品质不好,他失去的也仅仅是官职。而如果你贪污受贿,违法乱纪,那恐怕不只是当不了官的问题了,还要受到法律严惩。 文章来源:香港《大公报》 文/钱欣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