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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振清:公益维权绝路逢生(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15:44 公益时报
郭振清:公益维权绝路逢生(图)
  2004年年底郭振清获得了央视和《法制日报》“年度法治人物”提名。他没有得到也没有期望得到什么物质奖励。但是,当参加人民大会堂的典礼仪式时,伴随着悠扬的乐声,他内心的激动化作了无以言表的力量。

  正是这种力量的催生——

  2005年2月,在石家庄,“郭振清弱势群体法律维权援助中心”的牌子赫然地悬挂起来。

  这些名誉来之不易,郭振清14年间,先后义务帮助各地消费者讨回公道、打赢官司6000多起,义务法律咨询(包括回信、接听及回复电话)8万多人次。有文章描述郭振清的维权范围是,“大至300万元存款被冒领案件,小至一块奶糖纠纷;重至质量事故伤亡人,轻至劣质产品坑害人;上到80岁老人,下至六七岁儿童……这些都是义务免费的,不管人们通过什么方式给他送钱送物,他一概回绝,从没有收过任何人一分钱。虽然如此,他却无怨无悔。”

  义务一词说起来容易,但真正十几年如一日地坚持下来,只经济负担一项就足以拖垮他。最近几年,郭振清每年为此大约付出5万元的费用。老人的生活费、孩子的学习费用、家庭的日常开支……这一切费用使家里人对他的意见很大。

  何况不法厂商的威胁恫吓时有发生,心理阴影也难免不使他受到重压。

  郭振清一度处于极度消沉的状态。但是他没有放弃,还有所发展。

  让我们不解的谜团是,难道他只为了那些精神上的名誉吗?他付出的费用如何承担?除了工资,他还有没有正当的经济来源?

  年龄在增长 意志愈来愈坚定

  他会把所办理的每一个案例认真分析,并做下笔记,把同类的案例进行对比整理。现在他大约积累了百页的笔记本30多册。

  早些年见到郭振清,20多岁的他,面目憨厚,走起路来呼呼生风,脚落地时会有与地面碰撞的震颤,那时他全身都充满一种豪气。如今,很多年已经过去,再次见到他,乍看上去,有些认不出来,也许是年龄的原因,身体尤其面部和腹部变得臃肿了不少,隐藏在近视镜后面的眼睛被肌肉挤得有点发眯,眼角有了些微小皱纹。

  现年39岁的郭振清是河北石家庄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负责着单位的宣传工作,同时还是《河北燃气》杂志和《石家庄燃气报》的主编,虽然工作很多,但每月工资只有1000多元。

  提起他,单位的同事无不称赞,都说,虽然他积极地为弱势群体的权益伸张正义,忙得不亦乐乎,但单位的工作从来没有耽误过。公司举行什么活动,老郭总是身先士卒,晚上他走得最晚,早晨他到得最早,有的时候通宵达旦地拼命。

  正是老郭的这种精神,单位的领导和同事都很支持他打假维权的事业,领导特许,只要单位没有紧急的事情,老郭可以不坐班。而老郭并未因此马虎过工作,只是在大家的支持下,他的时间算是自由一些。

  老郭工作努力,学习上也从来没有放松过。因为维权过程中,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他原来是学中文的,于是就自学了电大的法律本科。碰到一些法律实践方面的难题,他也经常求教一些专家和律师。老郭有一本《中国法律大辞典》,书很厚,可能是经常翻阅的缘故,装订线破损导致整本书几乎散架,老郭包了又包,粘了又粘。打开辞典,你会发现,差不多每一个法条下面都有细细的多种颜色的线,有红或蓝的圆珠笔画的,也有铅笔画的,还有指甲掐过的痕迹。除了学习法律知识,老郭还有一个习惯,他会把所办理的每一个案例认真分析,并做下笔记,把同类的案例进行对比整理。现在他大约积累了百页的笔记本30多册。

  他这么痴迷于为弱势群体打假维权,背后有着什么样的故事呢?

  从小就有爱管闲事儿的“毛病”

  最后他拿了一块儿木板挡住下水道,竟然蹲在边上等着解决。居委会被郭振清的执著打动了,很快换上井盖。

  老郭坚定地从事着打假维权的这个行当,与他小时候的经历不无关系。

  在郭振清居住的家属院里有一个下水管道,好长时间没有井盖儿。当时,9岁的郭振清问父亲,谁管修井盖儿。父亲说应该是居委会。郭振清很快找到居委会的大妈,要求换井盖儿。大妈说,居委会没钱,应该是区里的建设局管这个事情。他就又去建设局。建设局一看是个小孩子,支吾了一下,没当回事儿。郭振清反反复复找了很多次,最后他拿了一块儿木板挡住下水道,竟然蹲在边上等着解决。居委会被郭振清的执著打动了,很快换上井盖。

  1991年,老郭陆陆续续地开始帮助别人,尤其是老人和孩子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他更是义无反顾,并且在当地小有名气。然而,他真正进入这个行当是在1995年的6月7日。

  那天,他遇到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

  以“飘柔”、“海飞丝”洗发水及“碧浪”洗衣粉等产品驰名的保洁公司在石家庄举办“河北飘柔之星”评选,约请了很多消费者参加,郭振清也在其中。大家积极投票,都想得个奖。但后来经调查,评选活动举办前,“某某之星”早就内定好了。消费者约上千张有效选票没被拆封就成了垃圾。拉响这一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导火索的就是郭振清,最终让事情得到公平处理。也正以此为契机,老郭一步步地进入了维权打假的行当。

  1996年8月的一天,陈国山骑着从河北华联商厦购买的“大名”牌赛车回家,途中在没有与任何人和物体碰撞的情况下,车的前梁焊接口突然断裂,导致陈当场摔伤。事后,陈找到厂家、经销商等要求赔偿解决,未果。郭振清知道后与陈取得联系,义务作为陈的代理人,向石家庄市桥东区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了河北华联商厦。老郭一审、二审不屈不挠顽强诉讼,又找到国家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自行车进行了权威检验,最后陈国山终于获赔5万元,自行车鉴定费、案件受理费3万元由被告承担。

  还有一件让全石家庄人都受了益的事情。一位消费者向老郭讲,市电信局准备按月对每部电话加收2元钱的“代维费”。老郭觉得不对,就找到电信局,电信局称,这是为了方便电话用户。老郭查询了有关规定后说,代理维修、维护本来就是电话服务中的一项,不应该再额外加收费用。电信局置之不理。老郭果断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后来全市的电话用户都没有交这每月2元的“代维费”。

  ……

  翻看老郭的笔记本,林林总总的维权事例不胜枚举。无可非议的现实情况是,因为是义务,那么他所办理的案例越多,他所付出的就越多,压力就越大。

  经济上的压力没有让他灰心

  一个电话的费用按照当地2毛钱计算,8万个就是16000元;6000个官司,按照只在本地坐公交车计算,来回就是12000元。实际上,“我每年为此付出的费用大约是5万元。”郭振清张开右手。他的年工资是多少呢?12000元!

  清晨,老郭六点起床,刷牙洗脸完毕就匆匆准备外出,临走,老婆骂了一句,“今天你又去哪里傻啊?”

  晚上九点左右,他疲惫地回了家,老婆又骂,“西北风喝够啦?”但还是给他端上了热饭。老郭吃完,就着餐桌铺开资料,进行整理。

  从清晨到晚上,老郭一会儿商场,一会儿厂家,一会儿法院,大概要跑五六个地方,有时候,他也“出差”三天两天的。他这么忙干什么呢?一句话,就是为或老或弱的当事人维权。不管在市里还是去外地,路费住宿费都是他自己掏,甚至经常替当事人掏。

  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

  凡认识老郭的,见面都真诚地说,“郭老师,您辛苦了,您是个好人!”老郭只是嘿嘿一笑,如果他老婆听见了这种赞美,会从牙缝里迸出一个字,“傻!”

  不熟的人曾经质疑他,“俺们求你办事儿,你掏路费,好是好,可总这样,你的钱从哪里来?”

  “我有正式工作,有固定工资,没事儿。”

  很多人还是有疑问:即使工作再出色,工资、奖金再多,他得养家糊口啊?就是不养家糊口,他的工资加奖金也不足以支撑他因维权而产生的费用啊?

  2003年下半年,河北保定市郊区的一位老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久拖不决,慕名找到老郭,要求给予帮助。为了这件事儿,郭振清一年内六次去保定,自掏腰包2600多元,2004年下半年事情才算解决。找他的那位老人和邻居们凑了5000元给老郭以示感激,送来多次,多次被老郭拒绝。

  而类似的情况每年不知道发生多少,老郭从来没有收取过一分钱。一个电话的费用按照当地2毛钱计算,8万个就是16000元;6000个官司,按照只在本地坐公交车计算,来回就是12000元。实际上,“我每年为此付出的费用大约是5万元。”郭振清张开右手。他的年工资是多少呢?12000元!

  亲戚、朋友、家人,连老郭的儿子都不理解他到底在做什么,到底为了什么。老郭说,“有时候,我都不理解自己。自己的工资都花到这上面不说,还借了一屁股债。当时,有些朋友一听说我要借钱吓得都躲了起来。有人骂我是个神经病。”

  英雄不怕威胁?

  老郭的妻子带着儿子去了岳父母家,过了好长时间才回来。老郭半夜也经常被噩梦惊醒,梦里总是出现那把砍刀。

  2000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天气闷热。像往常一样,老郭疲惫地往家走着。突然,一辆没有牌照的昌河面包车停在他前面,车窗只开了半截,里面伸出一只手,手里握着一把明晃晃的砍刀。车上的人没有下来,一个低沉的声音传出来,“郭振清,你要是再管闲事儿,小心你的脑袋!”那把砍刀被车里的人咣当一声扔到老郭脚下。

  车走后,老郭捡起砍刀的时候,觉得后背上凉飕飕的汗浸湿了衬衣。他知道,这是因为前几天他在处理一起假酒事件的时候得罪了人。回到家,他装作没事一样。没想到老婆啪的将一封信摔到他面前。信上除了威胁的语言,在最下面加粗写着“郭振清”三个字,上面用红笔大大地画了一个“×”号。

  老郭愧疚地看着低头不语的妻子,温情地说:“对不起,让你受这么大的连累,叫你担这么大的心!”妻子眼里含着热泪说:“我不怕受连累,只求你一件事儿,好好地干你的本职工作,好好地过日子,不要再做那些得罪人的活儿了。行吗?”

  “我只能说,对不起你!我对不起这个家!”老郭的眼泪也扑簌簌地流了下来。妻子无声地起身离开,老郭默默地在客厅里坐了一个晚上。他望着天花板对自己说,既然喜欢这个职业,威胁和恫吓就在所难免。如果因为恐惧而畏缩,还谈什么喜欢,还谈什么维护别人的权益!

  其实,从老郭加入这个行当以来,各种形式的威胁恐吓不知道有多少次。他不断地宽慰自己,但他承认,宽慰归宽慰,由此造成的心理阴影在一步步加深。

  那件事情之后,老郭的妻子带着儿子去了岳父母家,过了好长时间才回来。老郭半夜也经常被噩梦惊醒,梦里总是出现那把砍刀。

  曾经经济困窘,精神困惑彷徨

  老郭也确实动过到一家商店买10桶过期的食用油,让它赔20桶的念头,但他终归没有像别人那样理直气壮地走上依法索赔之路。

  经济困窘,精神困惑,老郭也彷徨过。当在打退堂鼓的一瞬间,他就否定了这种想法。他说,自己的座右铭就是始终坚持:秉承自愿、无偿、非职务、为他人维权的志愿者精神。曾经许下的诺言,自己要反悔吗?绝对不能!

  有人问老郭,“和你起步时间差不多的维权打假的英雄们都挣了不少钱,你不会学学他们啊?”

  老郭很幽默,“我媳妇也这样劝我来着,但人各有活法,我不喜欢这样的做法。”他这样对别人说着,脸上还充满微笑,好像那种消沉就从来没有过。

  不过,老郭也确实动过到一家商店买10桶过期的食用油,让它赔20桶的念头,但他终归没有像别人那样理直气壮地走上依法索赔之路。他觉得,虽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能说这些人做得不对,但借此发财的做法,他实难接受,也违背他从事这个行业的初衷。

  关于老郭经济来源的问题却因此显得更加扑朔迷离。

  有了合法的赚钱渠道

  老郭反反复复地调查了该家厂商的信誉程度和用户的反映,再三考虑后,答应了这件事,并接受了一笔应得的劳务费。厂家主动提出每年给20000元,老郭却坚持每年5000元。

  2003年5月份,老郭应约来到一家从外地刚刚到石家庄做市场的燃气具公司。他看到该家公司整齐洁净的厂房,严谨的检测、监测程序,正规而先进的生产流水线,深有感悟。厂家为了严格自己的生产和销售渠道并扩大商业信誉,向老郭提出一个请求,因为听说他是“打假名人”,想聘他为形象代言人。当时,老郭没有立即答应,但是考虑到这个厂家还不错,也没有立即否决。

  很长时间,老郭反反复复地调查了该家厂商的信誉程度和用户的反映,再三考虑后,答应了这件事,并接受了一笔应得的劳务费。厂家主动提出每年给20000元,老郭却坚持每年5000元。

  之后,老郭琢磨,在一定的原则下,接受厂商的约请,不仅可以解决自己的经济困难,还有助于发展自己的事业,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是,他考虑了种种不利于消费者的因素,比如:消费者请求自己维权的对象就是自己做形象代言人的厂商,自己应该处于什么位置;厂商会不会利用自己的形象,做出对消费者不利的行为,等等。

  于是老郭给自己定下许多原则,每当有厂商要自己为他们出任一定职务时,他先把原则讲在前面,接受了再谈。而他的原则很苛刻,如厂商一旦和消费者发生纠纷,自己马上暂停职务;如果确认厂商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自己立即退出职务,厂商应当在相关媒体作出事实的说明;厂商不在媒体说明的,他自己有权在媒体予以说明。老郭又把这些原则,在自己决定出任形象代言人等职务时,让厂商出具书面的文件确认。

  有很多公司、商场都找到郭振清做代言人或监督员,有的公司还聘用他做法律顾问。按照他的话说,“现在我每年花5万去服务消费者,但可以因为这种服务行为而挣10万,二者相抵就是我的收入。我的动力更足了,家里人也开始支持我了。”

  “现在你每年可以挣5万,有没有想过将来一年要挣50万、500万呢?”笔者对老郭的市场观念持有疑问。

  老郭很干脆地说:“我不是欲壑难填的人,有工资,又有这个收入,我知足。挣那么多钱干什么?纪晓岚说,人难免一死,最终也要当‘馒头馅’。再者,如果挣钱的欲望过大,我就会失去自己。”

  他举了一个例子:有一年一个房地产公司因为楼盘销售不好,找到老郭,出年薪50万元聘他做形象代言人。老郭经过调查,发现该房地产公司销售不好的原因是楼房质量有问题。最后,老郭不仅没有接受该聘请,还投诉了这家单位。老郭始终坚持维护消费者等弱势群体利益的原则,“钱再多也没有掉进去”。也正是坚守了这样的原则,才为他的经济负担打开了宽松的大门,才使他成为了为数不多的“打假幸存者”。

  “开始我没有这么想,就是爱管点闲事,爱打抱不平而已。经济困难的时候,也想学某些打假者,但怎么琢磨都不对劲。后来想开了,与其用那种方式报复不法商家,不如用自己累积起来的名气给别人当监督员,既挣了钱,又没有乱用自己的名声。”

  老郭“摊牌”了:“帮助别人就是在帮助自己,我确实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好处。”妻子说:“老郭算是有点开窍了。”

  有了点积蓄,“郭振清弱势群体法律维权援助中心”的旗帜终于树了起来。现在,他正准备发起一个“信誉基金会”,让那些厂商预先将一定的信誉基金按照一定的程序存放到固定的组织里,当和消费者纠纷发生时,能够及时使处于弱势的消费者得到相应补偿。

  作者:张有义

  (来源: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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