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建人防最高罚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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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2:50 现代快报 |
快报讯 (记者尹海峡)不修建地下人防工程将遭查处。昨天记者从市人防办获悉,根据行政许可法,南京制定了最新的处罚标准。 按照新标准,新建民用建筑必须配建2%~5%的地下人防工程。如果建设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市人防办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补建或缴纳易地建设费。其中,应修建防空地下室总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处以十万元罚款;应修建防空地下室总面积在600平方米(含)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