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4天惨被医院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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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2:51 现代快报 |
快报讯(记者宗一多)南京一名婴儿出生不久后,被医院护士抱出去洗澡,结果其左上下肢、胸腹、会阴等处烫伤面积达30%。日前,在南京玄武区法院的调解下,医院一次性给付婴儿4000元了结此案。 2003年12月29日,市民陈倩在某医院产下男婴海文。去年1月1日上午,小海文在上午8点被护士抱走洗澡,回来后大声吵闹,陈倩夫妇怎么哄也不行。当陈倩打开儿子的包裹立刻大声尖叫,原来儿子肚脐以下到大腿根部的皮肤都发红,而且有很多大小不等的水疱。 眼看孩子吵闹不止,到了下午5点多钟,陈倩将儿子带到儿童医院就诊。经专家会诊,小海文的左上下肢、胸腹、会阴等处烫伤面积达30%。陈倩夫妇认为孩子是在洗澡时被烫伤的,为此多次跟院方交涉,但没能达成协议。无奈之下,他们将医院告到法院,索赔3.8万元。经玄武区法院调解,医院一次性给付小海文40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