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京务工"门槛"降低外来人口管理条例下月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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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3:29 燕赵都市报 |
本报北京消息 按照北京市立法计划,《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将在3月审议废止。这是记者日前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的。这意味着,今后外来人员不用持《暂住证》就可以办理营业执照。 据悉,今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共11项、立法预备项目2项、立法调研项目12项。其中包括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废止的《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 《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是北京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95年4月14日审议通过的,并于1995年7月15日开始实施。 据介绍,条例的废止只是意味着该条例中大部分条例没有保留的意义,不再实施。但有些内容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就要继续依据国家有关立法来实施。比如外地来京人员须办理暂住证问题,还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都要继续依照国家法规,而不会随着北京市一个条例的废止而停止实施。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副处长张征宇向记者介绍,以往北京对来京务工人员在一些岗位工种方面是有限制的。如今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在北京就业已没有任何岗位限制,也不用再缴纳任何费用,与北京人一样,只要劳资双方达成协议就可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