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小村小综合服务费只收3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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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5:15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周波)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确定的乡镇小学和村小的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仅为38元/期·生,远低于省定70元/期·生的标准。昨天,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还联合发出通知强调,任何学校不得乱收费,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追究学校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责任。 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昨日联合发出的《通知》特别强调,各类学校必须严格按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立项、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任何学校有以上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追究学校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通知》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外,均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贯彻〈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的通知》及《补充通知》中确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通知》还要求各区(市)县按照市上实施“帮困助学工程”和“农村贫困学生享用免费教科书”的精神,做好本辖区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严禁因费用原因延缓办理其入学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