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龟风俗”疑似变相贿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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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6:15 时代商报 |
“送龟风俗”疑似变相贿赂本报报道引起沈阳市纪委重视,希望市民对此进行举报 昨天,本报报道了沈阳北行、小津桥等鱼市滥卖珍稀“外国龟”的问题。但随着记者采访的深入,一个比滥卖珍稀“外国龟”性质更严重的问题浮出了水面。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违规“风俗”其实就是变相贿赂,现在已经形成了“送龟、收龟、再回收龟”的行贿、受贿、洗钱怪圈。 市民、专家批评违规“风俗” 昨日,很多市民给本报打来电话,对送龟这一“风俗”给予了批评。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沈阳著名的民俗学家齐守成。齐守成说:“在古代民间确实有龙有九子的说法,但把珍稀‘外国龟’当龙的长子进行家养,能给人带来好运,这绝对是编出来的‘风俗’。”他认为,这种变味的“风俗”是以伤害珍稀动物为代价,是违法、违规的,根本不是民俗。 而沈阳市人大代表马成泰、沈阳市政协委员王国兴也表示,“相关部门应该立即叫停这种违规、变味、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风俗’”。 违规“风俗”隐藏腐败怪圈 在对滥卖珍稀“外国龟”的检查中,动物保护部门的一个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珍稀‘外国龟’都是热带陆地龟,它们对温度、湿度都很敏感,根本不适合北方家庭养殖。” 那么,为什么一些人还把它当成高档礼物送人呢?一知情人告诉记者,有些人送龟并不是为了送好运,而是在变相行贿;收龟人也不是为了能带来好运,而是把龟再卖出去,变成现金。在这个怪圈中,贩卖珍稀“外国龟”的摊贩扮演了中间人的角色,有时候第一天卖出去一只价值10000元的“外国龟”,第二天就有人以8000元的价格把龟“送”回来,2000元的价格差就是利润。记者在暗访中发现,几乎所有贩卖珍稀“外国龟”的摊贩都提供回收业务,有的人甚至直接把自己名片放到龟身上。 纪委希望市民举报腐败现象 记者将违规“风俗”隐藏腐败的怪现象向沈阳市纪委进行了反映,市纪委负责信访的工作人员说:“这是一种新型腐败现象,我们也是第一次听说,我们将把这个腐败新现象向领导汇报。”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珍稀“外国龟”不是具体的财物,没有办法鉴定,在查处时会有一些困难,但是只要有人举报,他们就会认真查处,市民可以直接向他们举报。 时代商报记者杨博《违规风俗流行沈阳》接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