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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人违规最高罚3万房产职业留学中介旅行社在此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7:15 水母网

  水母网2月24日讯 你是否在进行房屋交易或留学找工作、外出旅游时,屡受“黑中介”的欺骗,偏偏又一筹莫展?下面这则消息应该让你感到振奋———

  即日起,“尚方宝剑”开始高悬在我市房产中介、职业中介、留学中介、旅行社等各类“经纪人”头顶:由国家工商总局修改后最新颁布的《经纪人管理办法》于日前正式实施。经纪人违反本规定,工商机关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说,我市目前累计登记经纪机构2345个,登记各类经纪人5913名。什么是经纪人呢?按照规定,经纪人是指“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我市的经纪人主要分布在房产中介、职业中介、出国劳务、货运代理、拍卖行,以及旅行社、广告公司、证券公司等领域。

  随着经纪人队伍的不断壮大,经纪人在市场经济中的润滑剂作用越来越明显。但经纪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尤其是各类“黑中介”,骗人钱财,误人前途,虽经媒体一再曝光,却因暴利问题,总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针对此情况,市工商局提示,今后市民如遇上述各类中介机构的欺诈,可直接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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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凡从事经纪业务的经纪人或经纪人组织,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须将聘用合同及聘用的经纪执业人员的姓名、照片、住所、执业的经纪项目、执业记录及解聘合同等资料,及时提交给当地工商机关备案,并把上述资料在经营场所进行明示。

  [处罚]:经纪人一旦出现利用虚假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通过诋毁其他经纪人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等行为,将受到最高3万元的处罚。通讯员 姜世春 记者 何酷责任编辑:吕淑玉(来源:水母网--今晨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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