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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建房未必只是乌托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10:01 广州日报大洋网

  海宇

  关于北京于凌罡个人集资建房事件近日又传出新闻,他个人打算创办的非赢利性房地产公司将在元宵节过后办理注册手续,而民生银行已表示可以支持项目的按揭贷款。目前已有600多人报名,愿意加入自备资金15万元的“铁杆”行列。此举一推出,南京、成都、上海、厦门等城市出现追随者群起而响应,一时有燎原之势。

  为圆自己的居家梦,现在大多数人都是从房地产商手中购买商品房。既然是商品房,地产商赚钱也在所难免。而且,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明显,让专业公司建房也符合现代化潮流,可为什么偏偏有那么多人突然费时费力地选择个人集资合作建房这一新方式来圆梦呢?看来我们得反思一下我们房产市场的一些弊端了。

  不可回避的事实是,一些开发商在高利润的驱使下,只愿意开发高利润的高价房,而对微利的经济适用房却漫不经心。有房产商曾坦言,其只为富人建房子,至于穷人买不买得起房子,那不是他们开发商的事情。现在的问题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发商是可以不管穷人买不起房,但应由谁来管呢?

  在相关配套制度不到位的情况下,于凌罡选择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方式。据于凌罡说,个人集资建房有四大好处,一是成本低,购买价格只有一般市场价格的70%;二是物业透明自主;三是底商回报丰厚;四是户型用户自定。

  从表面来看,许多产业界人士认为这是百姓们乌托邦式的幻想和不切实际的实验,因为个人集资建房存在着政府审批、商业融资、土地供应紧张等问题。但这些问题都是在传统的房地产行业监管模式下出现的,只要政府有关部门改变监管思路,从遏制房价上涨、真正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出发,重新设计或者修改有关制度,这些问题并不难解决。因此,“个人集资建房”的破冰意义是作为民间资本的强力突破,它必将为普通市民摆脱“天价地产”的枷锁,建立一种“平民地产”的模式,为“居者有其屋”写下重重的一笔。

  1000多年前,诗人杜甫发出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悲叹。可喜的是,国家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刚刚以“关于请报送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有关情况的函”的形式,向成都、北京、南京、厦门市建委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函,了解各地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情况;征求基层对此事的意见和建议。

  个人集资建房能否打破中国地产开发由地产公司一家独霸的局面,即将出台的相关政策对此是支持还是反对?我们拭目以待。———据《第一财经日报》本报有删改(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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