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假合同骗货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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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10:0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深圳讯 (记者李少华 通讯员万丽红)一女子利用担任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之便,伪造其他公司印章及相关人员的签名,与其就职的公司签订虚假合同后提出货物并销赃,共侵占货款800余万元。昨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2003年7月至10月,时任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张某伪造四家公司的公章和收货专用章,并冒充上述四家公司及其他电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相关人员签名,与其就职的公司签订了多份集成电路购销合同和送货单(总价值1300余万元)。之后,张某将该批集成电路元件分多次从公司提出,并以市场价1/3的价钱卖给其他电子公司,然后将收到货款中的800余万元存入自己及丈夫的多个银行账户内或直接消费,剩余400余万元现金则分多次交还给其就职的公司。(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