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举办《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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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10:29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杨文兴)3月1日,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将正式实施,为了配合《条例》的宣传学习,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和市民族宗教局本月21日至22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副市长钟展南出席开学典礼并讲话。 典礼上,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谢惠鹏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有关宗教事务讲话精神,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罗木生作辅导报告。我市民族宗教局及各区县统战部、民宗局全体干部,市委统战部部分干部、各街道(镇)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共约150人参加了学习培训。(来源:《汕头日报》) |